
海报新闻记者报道联华配资
近日,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宏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8万元。
经查,浙江宏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平湖市领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投标中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3年9月期间,向时任平湖市领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累计支付好处费85万元。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联华配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浙江宏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储能电池、逆变器及光伏系统应用的设计、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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